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廣元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2026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1《2026年上半年廣元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和學位(留學歸國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等證書),并完全符合附件2《2026年上半年廣元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和附件3《2026年上半年廣元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青海事業(yè)單位考試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lián)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guī)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58人,其中,市屬事業(yè)單位124人、蒼溪縣46人、旺蒼縣52人、劍閣縣120人、青川縣32人、利州區(qū)55人、昭化區(qū)8人、朝天區(qū)21人。
具體崗位條件要求見附件2和附件3《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有關報考政策規(guī)定、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附件4《報考指南》。報考者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有關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可直接致電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請登錄考生之家網(https://bm.e21cn.com)報名。
報考一般事業(yè)單位崗位、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應聘人員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s://www.scpta.com.cn/)報名。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崗位選擇。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和《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名系統(tǒng)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件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或《2026年上半年廣元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考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溫馨提示:為方便外地考生參加公共科目筆試,本次招聘網上報名時,新增了“重慶市中心城區(qū)”考點供考生選擇。凡招聘崗位僅需考生參加《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科目筆試的,報名時可選擇在“重慶市中心城區(qū)”考區(qū)參考。需參加《教育公共基礎》《衛(wèi)生公共基礎》(含中醫(yī))《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或專業(yè)科目筆試的考生只能在報考所在地參考,不能在重慶市中心城區(qū)參考。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責任。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請在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咨詢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網上資格初審僅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guī)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應聘人員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依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審查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市屬招聘單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縣(區(qū))招聘單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請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規(guī)定,筆試1科繳費50元),報考一般事業(yè)單位崗位的繳費為2科100元,報考教師和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崗位的繳費為1科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符合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按照附件4《報考指南》進行辦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減免。
(三)崗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情況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并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報名網站公告。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招聘崗位,所繳費用按照原支付路徑退回。
(四)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應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或考生之家網打印本人《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準考證》(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筆試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五)提醒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等單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審查通過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在考試總成績中的占比如下: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一般事業(yè)單位崗位公共科目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中小學教師崗位公共科目筆試為《教育公共基礎》,卷面滿分100分。
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崗位公共筆試科目為《衛(wèi)生公共基礎(含中醫(yī))》或《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總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綜合能力測試》×50%)或《教育公共基礎》或《衛(wèi)生公共基礎(含中醫(yī))》或《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政策性加分
2.考試大綱
(1)公共科目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試內容詳見2024年2月8日發(fā)布的《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
(2)《教育公共基礎》的考試內容詳見2012年4月13日印發(fā)的《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3)《衛(wèi)生公共基礎》(含中醫(yī))或《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的考試內容詳見2014年4月22日印發(fā)的《四川省省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
(4)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guī)”條目查閱或下載考試大綱。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6年4月25日(中小學教師崗位);2026年4月26日(一般事業(yè)單位崗位、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崗位)。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4.筆試原始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公布。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請登錄考生之家網“成績查詢”專欄查詢。報考一般事業(yè)單位崗位、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崗位的應聘人員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
對公共科目筆試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申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分別在原報名網站公布。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按規(guī)定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低于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筆試缺考、筆試成績?yōu)榱惴?、違紀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計算方式:相同筆試科目所有參考人員有效筆試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筆試缺考、筆試成績?yōu)榱惴?、違紀的應聘人員成績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將于5月27日左右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請符合政策性加分的應聘人員,于2026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將以下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請表》(見附件5)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廣元市利州區(qū)利州東路二段2號勞動大廈)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限基層服務項目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具體加分條件、提交資料詳見附件4《報考指南》。
6.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按照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和有關規(guī)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的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以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6年6月2日左右分別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報考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必須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相關手續(xù)見附件4《報考指南》。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如遇并列分數的一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由資格審查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湖北公務員
溫馨提示:考生應注意保持通信暢通。因應聘人員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經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不再電話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yè)化面試等方式進行。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分數線,不得進入公招下一環(huán)節(jié)。
其中,報考崗位編碼為207000021023的面試考生需增加加試環(huán)節(jié),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專業(yè)基礎和實際操作能力,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所有評委現場打分,記分方法為各評委所給分數算術平均值。加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廣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www.gygjjzx.cn/index.html)發(fā)布的公告。加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20%+加試成績×20%。
3.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由應聘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四)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并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含通過面試資格審查,但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并在面試成績欄注明“缺考”)。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政策規(guī)定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應聘人員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由市級主管部門和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通知并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殘疾應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對殘疾類別適當放寬,以能否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應在不低于原體檢醫(y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體檢中出現的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查閱應聘人員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疾旖Y論不合格的,應當向應聘人員說明相關理由。
寧夏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應聘人員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和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專業(yè)、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公示后,對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備案(核準)。備案(核準)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衛(wèi)生崗位符合“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等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其他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請應聘人員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一)崗位條件要求、報名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二)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詢電話:
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3263349
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5220368
旺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4220048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6601296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7205772
利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6183058、6183010
昭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8724661
朝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9-8621833
(三)網站技術咨詢電話:
028-86626583、028-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0839-3308105(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
(四)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咨詢電話:
028-86623723(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0839-3308105(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
(五)紀律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839-3223933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839-3263349、326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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